不限
100000.00至999999999.00万元
0至999999999.00万元
收购拟上市企业股权。ROE不低于5%,当年盈利,收入不低于10亿。具体要求如下:
1. 能够战略协同。标的公司主营业务符合集团公司发展规划,在集团公司重点发展的业务板块内(包括:生态环保、智慧城市、模块化建筑、新型建材、现代物流、新型轨道交通、运营维管等)。可以与公司的现有业务形成比较强的市场协同效应。
2. 以并表为目标。投资标的公司的主要目的是控股、合并财务报表,原则上不进行纯财务投资。
3. 产值规模优先。企业营业收入规模是重要选择指标,除掌握业务发展所需核心技术外,如果所处行业市场比较分散,所选择标的公司营业收入应在行业前十名;如果行业市场相对集中,标的公司规模不得小于10亿元。
4. 拥有品牌优势。标的公司在行业内有交强的市场影响力,或者在区域市场有足够的竞争能力和市场份额,利于集团公司在细分业务领域快速占领市场,通过赋能后成为行业标杆企业。
5. 具备成长空间。属于朝阳产业,有较大的发展潜力和孵化空间,通过培育后营业收入或利润有望快速提升。
6. 财务状况可控。原则上收购当年有盈利,并且营业利润率不低于5%,标的公司有其它有利条件时,该指标可以放宽,但是不得连续三年亏损。没有群体性的债务负面消息,包括媒体报道和债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