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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城旺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全部债权 发布时间: 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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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国有

所在地区:

湖北省黄石市

交易金额:

23894.44万元

截至日期:

2021-05-07

剩余时间:

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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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及推荐理由

推荐人:

李然

标 签:

住宅项目 债权转让 土地项目 房地产业 房地产开发 股东债权 股权

2020年12月9日,黄石市城发置业有限公司以总价23625.00万元竞得WG(2020)23号地块,楼面价2807元/㎡。WG(2020)23号地块位于黄石港区A05管理单元磁湖北岸一期地块,住宅用地,出让面积33671.00平方米,容积率大于1且小于或等于2.5,建筑密度小于等于30%,绿地率大约等于30%。
项目简介 项目详情 受让条件

一、交易条件

1、转让底价:23894.44万元。

2、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或分期支付。价款支付要求:受让方参与报名时,应支付挂牌价7168.33万元的保证金,成交后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尾款原则上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一次性付清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支付,时间最长不超过六个月,参与竞买当日支付挂牌价格的30%(竞买保证金),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三个月内支付至60%、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六个月内支付至100%。受让方支付完竞买保证金后剩余70%款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仅限于银行保函、资产抵押、关联公司履约担保),并于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按年化利率8%支付因分期付款所产生的利息。

3、保证金:7,168.33万元。

二、公司简介

企业名称:黄石市城旺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黄石市黄石港区湖滨大道61号1、2号楼商铺201

法定代表人:程勇

所在地区:湖北省 - 黄石市

成立时间:2020-12-03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或国有全资公司(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420200MA49MA0F2L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三、土地开发项目——WG(2020)23号地块

2020129日,黄石市城发置业有限公司以总价23625.00万元竞得WG(2020)23号地块,楼面价2807/㎡,溢价率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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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WG(2020)23

地块位置:黄石港区A05管理单元磁湖北岸一期地块

用地性质:住宅用地

出让方式:挂牌

出让面积:33671.00平方米

容积率:大于1并且小于或等于2.5

建筑密度:30%

绿地率:30%

成交价:23625.00万元

成交楼面价:2806.57/平米

溢价率:10.06%

出让时间:2020129

竞得者:黄石市城发置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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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2020)23号地块,主要建筑性质为居住建筑及配套设施建筑,其中,商业及其他公服配套设施建筑面积不大于计容建筑面积的5%。该地块规划红线范围内涉及的土地使用权收回补偿、清表、灭籍工作由黄石港区政府承担。

四、股权结构

黄石市城发置业有限公司持有黄石市城旺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五、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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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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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控制权: 全资或绝对控股
发展阶段: 成长期
转让/增资的股比: 100.00%
 1、标的意向受让保证金为人民币7168.33万元整,并于报名截止日17:00时前足额缴纳至(以受让保证金到达指定账户为准,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武汉光谷联交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并填写《产(股)权受让申请书》进行报名登记,方可取得受让资格。 2、意向受让方应完全认可由转让方委托的湖北永信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本次股权转让项目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永信行评报字[2021]第00021号)和黄石阳光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黄石阳光审字[2021]第 016 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任何异议。3、在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股)权交易合同》后其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产(股)权交易合同》后,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成交价款的一部分;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报名保证金扣除相关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为标的成交价款;标的成交余款需在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武汉关谷联合产权交易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指定专用账户或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的按照公告条件进行支付。5、受让方在《产(股)权交易合同》签订后,需在7个工作日内办理股权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办理产权交易及变更登记手续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股权变更产生的税费及登记手续费用等),均由交易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 6、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受让方原缴款账户。 7、如因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光谷联交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光谷联交所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赔偿,经转让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的经济损失,转让方和光谷联交所黄石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受让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⑴挂牌截止后,意向受让方要求撤回受让申请的;⑵以协议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⑶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受让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⑷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支付转让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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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评

8.4

综合评分

8.4

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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