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冯经理
不良资产 债权转让
一、基本信息
债务人名称:衡阳安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债权总额:37706820.88
债权本金:33947998.60
债权利息:3758822.28
抵押债权金额:53708822.28
代垫费用:0.00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及抵质押担保
保证人情况:保证人1:徐干饶,保证金额:6000.00万元;保证人现状:存续。保证人2:徐月霞,保证金额:6000.00万元;保证人现状:存续。保证人3:陈万安,保证金额:6000.00万元;保证人现状:存续。保证人4:李初,保证金额:6000.00万元;保证人现状:存续。保证人5:廖江定,保证金额:6000.00万元;保证人现状:存续。保证人6:曹元香,保证金额:6000.00万元;保证人现状:存续。保证人7:徐干饶,保证金额:7200.00万元;保证人现状:存续。保证人8:徐月霞,保证金额:7200.00万元;保证人现状:存续。保证人9:陈万安,保证金额:7200.00万元;保证人现状:存续。保证人10:李初,保证金额:7200.00万元;保证人现状:存续。保证人11:廖江定,保证金额:7200.00万元;保证人现状:存续。保证人12:曹元香,保证金额:7200.00万元;保证人现状:存续。
抵质押物类型:普通商品用房
诉讼情况:
二、项目描述
地处衡南县中心地带,湘江之滨,风景秀丽,环境优美。项目一期基本完工,二期净地尚未开发,目前抵押在衡阳农商行,具由二次开发的潜力。
三、抵押物详情
抵押物位于衡南县新县城沿江路45-2号地块的“天水豪廷”项目一期国有出让土地(商服用途)及在建工程(部分以转不动产证)房产,土地面积30896.15平方米,房产面积合计28668.83平米。其中,住宅24660.68平米,商业4008.15平米。
类型:普通商品用房,居住用房,房地产,房地产类
提供人:
所在区:湖南省衡阳市衡南县
抵质押物等相关资产关联方式:抵质押物
抵押顺位:不涉及
查封状态:我方非首封
抵押物或担保方式: | 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 |
债权本金: | 3395万元 |
本金折让率: | 面议 |
利息: | 376万元 |
逾期时间: | 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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