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周庆华
办公 商业 物业买卖 股权
一、交易条件
转让价格27,900.00万元,一次性付款,保证金8,000.00万元。
二、公司简介
大冶有色金属广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注册资本6000万元,公司地址为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144号五楼,经营范围包括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商品零售贸易、商品批发贸易、黄金制品零售、白银制品零售、铂金制品零售、场地租赁(不含仓储)、专业停车场服务。广州公司唯一股东为大冶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资产包括大冶有色大厦和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公寓楼等。
三、核心资产
(一)大冶有色大厦
1、项目地点
大冶有色大厦建于1987年,坐落于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黄沙大道144号,大厦南侧紧邻主路黄沙大道,距离地铁6号线如意站400米;北侧紧邻荔湾湖公园,距中山八商圈2公里;距离地铁1号线长寿路站、黄沙站均不足2公里;西侧距离新风港码头300米。大厦占地面积2631平方米,建筑面积28613平方米,大厦总楼层24层,其中地上22层,地下2层,部分楼层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现物业将大厦对外出租经营,承租业主有广州银行、如家商旅酒店、7-11便利店、点都德茶楼、真尚美口腔等。2019年写字楼出租租金收入2100万元,2020年预计2211万元、利润总额预计700万元。
2、项目基础数据
3、楼层权证平面图
4、实景图片
5、周边配套
交通:附近公共交通较为方便,公交车有3路、133路、9路、71路、82路等多条公交线路汇聚于此,便捷的交通是公司办公场地无可替代的优势条件。
餐饮:大厦周边餐饮店较多,有點都德(荔红楼店)、侨美餐饮(唐荔园食艺馆)、泮溪酒家等。
休闲:大厦周边文艺商城较多,有奇妙无比动漫乐园、荔湾湖公园、荔盈棋艺馆、水车娱乐城、麦颂量贩式KTV等。
银行:建设银行、广州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等。
周边楼盘:富力商贸大厦、芳和购物广场、海荟城、广百创富港、华丽苑、黄沙大厦、芳村金融大厦、和业广场等。
商圈:中山八商圈核心路段位中山八路,其中,中山八站是广州地铁五号线的车站,位于荔湾区中山八路公交站场后,工人体育场旁的地底,位处荔湾区繁华商业路段,邻近广佛汽车站,周边商业繁华,居民区密布,人流量大。商圈内楼盘和办公楼密集,有富力广场、东峻荔景园、荔湖大厦、广湾酒店、华润万家、广鸿童装城、中山八路公交总站的鞋袜批发、泮塘路的西关美食园以及荔湾湖公园等。
(二)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公寓楼
公司持有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公寓1栋4#,公寓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东兴洲村,建于2007年,总7层,层高约为3.3米,设计用途为住宅,总建筑面积 7775平方米,该公寓具有房产证,现作为武汉科技大学学生宿舍楼使用。
公司目前与武汉人和公司其他建筑物的土地共用一个土地证,土地使用类型为划拨,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学生公寓),公寓分摊土地面积 3240平方米。
公寓东临青教花园、南临其他建筑物、西临东兴天地A区、北临旅大街。距奥山世纪广场约600米,距武商众园广场约1200米,距和平公园约1900米。区域内有201路、368路公交车通行,距最近的公交站距离约190米的旅大街三弓路公交站,距离园林路地铁站约2700米。所在区域1公里范围内有工商银行、华夏银行、幼儿园、青山区钢花小学、钢都中学、武钢大学、武汉科技大学、青山妇幼保健院等,区域基础、公用配套设施较完善。
四、股权结构
五、财务状况
六、重要信息披露
1、国有划拨土地出让金事项:标的企业所属大冶有色大厦第18、19、22层3个楼层房产证注明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其他楼层以及武汉抵债学生公寓楼房产证注明为国有划拨土地。标的企业股权转让后,涉及“大冶有色广州有限公司”的字号收购方应在18个月内需变更。字号和权证变更原股东协助配合,涉及土地出让金及相关变更费用由收购方据实缴纳承担。
2、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位于广州荔湾区黄沙大道144号的大冶有色大厦共有地下两层以及地上22层,其中20-21层为设备架空层未办理产权证,第4层现状用途为综合用房,截止评估基准日未办理产权证,其他楼层均办理了不动产权证,合计建筑面积28613.18㎡。
3、大冶有色大厦目前正常对外出租经营。截止2022 年2月28日已对外租赁面积22,145㎡,月租金177万元;武汉学生公寓现租赁给武汉科技大学作学生公寓使用,年租金42万元。
4、标的企业和广州资产公司2021年9月28日签订了《大冶有色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由广州资产公司对大冶有色大厦物业提供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期限5年,股权转让后费用标准按每年600万元,广州资产公司有权将本协议中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有权在股权转让后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标的企业单方面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2个月书面提出并通过协商向广州资产公司支付补偿金,若未协商一致,标的企业应向广州资产公司支付违约金的标准为本协议剩余服务期限物业管理服务费的50%。
5、转让标的股权转让前,原股东根据账面资金结余和未分配利润余额,按照公司法规定和保留应交税费、租赁押金对应的资金后进行利润分配。
6、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交易方式: | 股权转让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发展阶段: | 成熟期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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