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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和债权 发布时间: 2022-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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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

国有

所在地区:

安徽省芜湖市

交易金额:

19908.15万元

截至日期:

2022-06-10

剩余时间:

已过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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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及推荐理由

推荐人:

周庆华

标 签:

债权转让 新材料 电气设备 股东债权 股权

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系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锂电池隔膜等新能源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交通设备、电子电器、能源储备等众多领域。作为国内隔膜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产品工艺技术居国内领先地位、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常年位居国内前三。
项目简介 项目详情 受让条件 项目地图

一、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19908.146460万元,一次性支付,保证金3412万元。

二、公司简介

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系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锂电池隔膜等新能源材料,产品广泛应用于交通设备、电子电器、能源储备等众多领域。作为国内隔膜行业的龙头企业,公司产品工艺技术居国内领先地位、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市场占有率常年位居国内前三。

2017年9月,经公司上级企业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批准,总投资近二十亿、占地面积达百亩以上的金辉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化基地(芜湖)项目正式立项并开工建设,公司完成覆盖珠三角与长三角经济圈的战略业务布局规划。

依托国家新能源产业的飞速发展,未来的金辉将继续以“致力于新能源材料的研发生产,为人类创造美好生活”为坚定不移的使命,积极贯彻“团结、务实、创新、共赢”的企业精神,在竞争中求发展,在发展中求突破,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为员工创造更多的机会,为企业创造更高的效益。我们期待着各界社会杰出英才及广大学子的加盟,并提供发展与成长的舞台,点燃激情、成就梦想!

三、金辉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

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是由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在安徽芜湖独资成立的一家子公司,是以研发、制造、销售锂离子电池隔膜和提供相关技术服务为主的高新技术企业。为满足市场需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该公司拟投资4.38亿元人民币建设金辉高分子新材料产业基地项目(一期)。项目选址于芜湖市江北产业集中区和睦路以东、皖馨路以南、宝能产业园一期以西、皖江大道以北,总占地面积100亩。拟建设1条湿法隔膜生产线、3条复合隔膜生产线及相应的生活辅助设施,建设完成后项目实际具备年产高端湿法锂离子电池隔膜5200万m2,高端聚合物锂离子电池隔膜4350万m2的生产能力。

该项目已于2017年12月19日取得安徽省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企业投资项目告知登记表(江北管发备【2017】20号)。

四、财务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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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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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目前注册资本为1381万美元,是国内第一家使用湿法工艺生产锂离子电池隔膜的厂家、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广东省创新型企业、广东省现代企业500强项目。公司研制生产的锂离子电池隔膜以质量稳定、性价比高等优势蜚声国内外市场,打破了长久以来国外产品的垄断,填补了国内空白,工艺技术居国内领先地位,产品质量达到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金辉公司目前拥有锂离子电池隔膜相关专利20多项,年产锂离子电池隔膜1.17亿m2

六、重要信息披露

1.本次挂牌转让标的包含转让方所持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以及四套机械设备资产,本项目整体转让,不作拆分。100%股权挂牌价为人民币18,444.60万元;债权挂牌价为人民币1397.62万元;四套机械设备资产包含一项储罐、两项卧式储油罐、一项1.4M薄膜在线测厚检测系统及安装修备低值,上述设备当前安装至标的企业生产线使用,如拆除会影响生产线的整体运转,故一并转让,挂牌价为65.92646万元。本项目如进入竞价程序并产生溢价,溢价部分作为标的企业100%股权转让对价的溢价。

2.截止至2022年1月31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债权款人民币1397.62万元。受让方除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外,还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转让方另行支付从2022年2月1日起至本项目《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止标的企业应付股东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三水分公司新增往来款,具体以《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对应的账面值为准。

3.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YGZ010号)显示:标的企业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尚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明,截止至2021年6月30日,尚有未支付的如合同尾款、质保金款项、尚未验收支付的工程款等未在账面反映的潜在应付未付款共计13,629,390.97元。截止至2022年1月31日,尚有未支付的如合同尾款、质保金款项、尚未验收支付的工程款等未在账面反映的潜在应付未付款共计9,965,968.29元。上述款项以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含)实际发生数额为准,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

4.标的企业现有资产:P2设备组合-涂布线、1.3米精密分切机、1开2分切机存放于转让方三水分公司厂区内,上述资产所涉的拆装、运输等相关费用须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方现有四套分切机机械设备存放于标的企业内,上述资产权属人为转让方。

6.截至2022年3月23日,标的企业未决诉讼案件2宗,其中:(1)为芜湖金辉诉东莞迈科拖欠货款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案号:(2019)粤1972民初5177号】,标的额14.84万元,一、二审均已判决芜湖金辉胜诉。东莞迈科公司启动了破产程序后,芜湖金辉公司已于2020年3月完成债权申报工作。目前东莞迈科破产管理人尚未完成资产处置与债权分配。(2)芜湖金辉公司与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二十冶”) 施工合同纠纷,共计合同签订金额82,238,817.58元(含签证和扣除暂列金,最终以第三方审计金额为准),已付金额70,262,299.39元,未付金额(含质保金)11,976,518.19元。2021年6月7日二十冶向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芜湖金辉支付剩余工程款17,020,279.77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1,840,021.48元(暂计至2021年5月26日)。

案件为诉前联调及诉前鉴定阶段,无收到法院的立案受理、传票等相关的法律文书。目前由法院选定第三方鉴定机构对结算资料进行审核,芜湖金辉选聘了代理律师团队已签订代理合同,并按法院要求提交了相关资料,待法院、第三方鉴定机构的下一步的法律程序安排。

7.根据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YGZ010号)显示:因芜湖金辉工程结算未完成,导致整体厂房未能开展验收工作,故厂区内的房屋建筑物未能办理不动产权属证明,对房屋建筑物的评估结果中未考虑房屋建筑物后续办理完善不动产权属证明的相关费用,相关费用由工商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支付。

8.其余详见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鹏信资评报字[2021]第YGZ010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的清产核资审计报告(CAC粤专字[2021]0141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XYZH/2021GZAA60034)、广东众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佛山市金辉高科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所持芜湖金辉新材料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法律意见书》。

9.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公告所披露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根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放弃对转让方及产权交易机构所有权利主张。

10.本项目涉及员工安置,具体内容详见职工安置方案。

11.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产权转让材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及产权现状的前提下确认受让。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为由拒绝签署产权转让合同或拒绝支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

七、项目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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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股权转让
控制权: 全资或绝对控股
发展阶段: 成长期
转让/增资的股比: 100.00%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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