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及推荐理由
于嘉雯
临近主干道 临近公交站 住宅用地 土地 股东债权 股权 股权转让 近郊
一、交易条件
转让底价19,072.764195 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分期付款方式:(1)第一期价款(交易对价款的40%)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于剩余价款受让方应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受让方最晚须于首期款付清的同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2)第二期价款(交易对价款的50%)按年利率4.03%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在标的企业开发贷融资到位后20个工作日内由受让方支付;计息期间为自股权成交次日起至此笔交易对价款付清之日止。(3)第三期价款(交易对价款的10%)按年利率4.03%计算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且《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2个月内支付;计息期间为自股权成交次日起至此笔交易对价款付清之日止。
交易保证金:4000.00万元。
二、公司简介
企业名称:金华城望置业有限公司
所在地区: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
注册地(住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城西街道中山西路199号202室
法定代表人:宣峰
成立日期:2023-09-21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702MACXN68F4C
经营规模:微型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
2022年12月23日,金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金华城投)以底价33100万元竞得金市土让告字[2022]28-1号地块,楼面价10692元/㎡。
地块位于凤山街以东、工人路以南、双龙大桥以西、婺江西路以北,出让面积24765.49㎡,容积率1.1-1.25,建筑面积30956.8625㎡。其中商业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住宅建筑面积不大于17500㎡。商业建筑沿地块东北侧布局,自持比例不少于商业建筑部分的50%。
地块位于二七区块,是一宗稀缺的沿江宅地。地块靠近金义市市域轨道,周边有金华太阳城、瑞成国际商业广场、金华华山医院、金华民生医院的商业教育配套,教育资源有婺城区实验小学,金华九中,金华市城西小学等。
地块的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一)地块位置:凤山街以东、工人路以南、双龙大桥以西、婺江西路以北。
(二)地块范围:详见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书。
(三)出让面积:24765.49平方米。
(四)土地用途:二类居住用地(R2)、零售商业用地(B11)、地下人民防空设施(UG25)。
(五)规划容积率:1.1≤容积率≤1.25,其中商业建筑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少于12000平方米,住宅建筑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不大于17500平方米(不包含住宅配套设施用房建筑面积)。商业建筑沿地块东北侧布局(详见规划条件附图)。
商业建筑自持比例不少于商业建筑部分的50%;商业最少分割单元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六)建筑密度:≤32%。
(七)建筑高度:10米≤住宅建筑高度≤22米,商业建筑高度≤12米。附图中历史建筑建设控制范围线内建筑高度10米≤H≤12米,且不得超过三层。历史建筑保护范围线内不得建设建筑物。
(八)土地开发程度:现状。
(九)自然资源出让年期:住宅70年,商业40年。
(十)供地时间:在受让方付清全部出让金后,由婺城区高铁新城指挥部在60日内以现状交付土地并办理交付手续。
(十一)动工及竣工时间:交地之日起12个月内动工, 36个月内竣工。
四、财务状况
五、股权结构
六、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挂牌起始日至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受让意向方(竞买人)和办理线上竞买报名登记手续。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期满日下午5时(竞买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逾期无效。
2.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公告挂牌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竞买人报名,则在不变更公告挂牌时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竞买人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产权交易合同》。
4.若公告挂牌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竞买人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转让(竞价会相关情况由金华产权交易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
5.本次转让的标的包括:金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金华城望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及对金华城望置业有限公司享有的51%债权(截止至评估基准日2024年11月30日的债权本金及利息),其中金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金华城望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底价为2573.144868万元、金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对金华城望置业有限公司享有的51%债权为16499.619327万元。如该项目产生溢价,溢价部分计入股权转让价款。
6.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管理层受让。
7.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优先权。
8.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
9.本次转让项目须与金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金华城瑞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及对金华城瑞置业有限公司享有的51%债权项目、金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金华城和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金华市城投置业有限公司持有的金华城祺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项目捆绑受让。
七、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包括但不限于:
1.项目公司名下有一目标地块-金华市凤山街以东、工人路以南、双龙大桥以西、婺江西路以北地块;目标地块的开发须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须知—金华市凤山街以东、工人路以南、双龙大桥以西、婺江西路以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具体指标及要求执行。
2.本项目在股转挂牌披露期间,项目公司若进行部分前期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前期管理工作、方案设计、清表、地质勘察、三通一平、土石方外运及回填和现场围护等),如有产生相关合理费用的,受让方应予以认可。
3.交易完成后项目公司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所属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方式: | 股权转让 |
控制权: | 全资或绝对控股 |
发展阶段: | 初创期 |
转让/增资的股比: | 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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